教师招聘

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后招聘公告

时间:2023-09-15  作者:人事处      点击:

一、单位介绍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建于1983年,2021年学校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突出地方性、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国家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争试点创示范目标,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首批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21年杭州湾汽车学院入围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坚持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专业与地方行业产业紧密结合,紧密对接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等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学校瞄准国际工程师培养标准,通过专业认证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实质等效,11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学校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培育了省一流学科6个、市重点学科7个,省级科研平台从无到有,获批省级平台5个。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卓有成效,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自主培养乌克兰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现有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2人,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1人,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40多人。

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由宁波市人力资源设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报浙江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校开展各类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二、申请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请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的工作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3.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对于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原则上只招收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并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三、导师及研究方向

单位

导师姓名

职称

研究方向

招聘人数

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

徐达文

教授

数字媒体安全

2

13736187949

dawenxu@126.com

科研处

傅海威

教授

港航物流

1

13780082806

richard_0518@hotmail.com

材化学院

方烨汶

教授

光催化合成

1-2

13566053061

fang@nbut.edu.cn

肖勋文

教授

有机材料

1

1380587047

xunwenxiao@nbut.edu.cn

微纳研究院

杨为佑

研究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13967862266

weiyouyang@tsinghua.org.cn

郑金桔

教授

半导体照明与显示

1

15268392006

zhengzhao2007@163.com

经管学院

唐连生

教授

供应链与系统仿真

1

13486625762

940554@163.com

朱占峰

教授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区域规划

2

13685706109

Zhuzhanfeng@nbut.edu.cn

赵儒煜

教授

经济学

1-2

18728797875

937158829@qq.cpm

网安学院

张永平

教授

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

1

15888039099

ypz@nbut.edu.cn

机械学院

程晓民

教授

射流控制技术、精密加工技术与装备

2

13805877508

849074018@qq.com

四、报名材料

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①《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申请表》,并提交②个人简历,③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生可提供预期获得学位的相关证明),④主要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业务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薪资待遇

1.工作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工资、户口以及档案在学校),享受博士后人员生活津贴15万元/年(仅限两年,两年内出站的,津贴补足两年);享受博士后人员工作津贴6万元/年(仅限两年,两年内出站的,津贴补足两年);享受学校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如博士后延期出站,自第三年起,学校工作津贴按50%发放,其余待遇停发。为鼓励博士后队伍国际化,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提供12000元/年的旅费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2年。

2.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 10 万元、人文社科类 5 万元)用于开展相关研究,并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学校为博士后人员提供教师公寓作为过渡房或提供租房补贴,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执行。博士后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按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博士后办理出站手续时须及时迁出。

4.符合出站考核人员并留校工作的,按学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享受引进待遇,同时按宁波市政策享受博士后人员出站留甬工作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阳

  话:0574-87616030

  箱:rsc@

关闭

Copyright ©宁波工程学院微纳材料与器件创新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邮编:315211